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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葫芦岛市老城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老城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老城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6        

   

   

  葫芦岛市老城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葫芦岛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老城区交通组织、市政配套、建筑布局及居住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实施老城区改造,是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是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举措,为有序、有力、有效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实现“同城同质、三城同盛”目标,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同城同质”为宗旨,实施老城区改造工程,优化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品质,夯实城市承载,为实现三城同盛目标奠定基础,打造城市魅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富庶葫芦岛。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2017年,计划实施6方面建设工程、5方面专项整治工程,全面提升老城区民生质量和城市品位。 

  (一)实施6方面建设工程 

  1.道路畅通工程。以突破“平面交叉口”的方式,打通老城区和新城区交通瓶颈,解决新老城区交通拥堵问题。重点实施4项工程: 

  一是海航路(新老城区快速干道)建设工程。道路全长1998米;2017101日竣工通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二是海翔路高架桥建设工程。起于海翔路(乾源山庄和金域华城之间路的交叉点),跨越龙锦街、沈山铁路炼油厂铁路专用线、五里河,止于滨河路,全长985米;2018111日竣工使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三是老城区干道改造工程。对铁北路、天化路、临武街、兴盛路北段和五金胡同进行改造;20171031日竣工。(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四是小街小巷道路改造工程。对老城区小街小巷进行道路及排水设施改造,改造长度2800米;20171031日竣工。(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2.住房改善工程。分批对化工、化机地区和其他低洼易涝棚户区实施改造,改善民生质量。重点实施2项工程: 

  一是化机、化工地区棚户区(一期)改造工程。对化工地区148户居民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所属化工采暖车间实施棚户区改造,规划建设住宅47122平方米;2018101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二是低洼易涝区域棚户区改造工程。对铸钢厂、食品厂、锦东村、一次变、兴隆屯等5个棚户区和渤海、连山、水泥、兴工、锦郊5个街道389户低洼易涝棚户区进行改造,改造户数1102户、改造面积6.9万平方米;20171231日竣工。(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3.环境提升工程。针对老城区老旧小区建筑多为砖混结构,保温性能差的实际情况,计划实施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工程(暖房子工程)。重点实施2项工程: 

  一是实施既有居住住宅节能改造工程(暖房子工程)。对老城区93万平方米老旧住宅,实施节能改造;2017710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二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化机四区、五区和辽建(兴盛社区、文兴社区)48.51万平方米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维修建设小区道路、排水、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工程,改善人居环境;20171031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在此基础上,连山区对辽建地区街路及排水进行改造;20171031日竣工。(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4.设施完善工程。按照线片结合的方式,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重点实施6项工程: 

  一是市政设施完善工程。对连山大街(红星路至永昌路段)方砖进行改造,对化工、化机地区排水、路灯及道路进行维修;201771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二是供水保障工程。完成青山水源净水厂、水质检测中心及输配水干管工程;2017831日竣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三是消灭“摸黑路”工程。对老城区18条道路安装路灯432盏,彻底消灭“摸黑路”;201781日竣工。(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四是东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小区道路、路灯及方砖建设;2017101日竣工。(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五是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在塔山、沙河营建设2个垃圾转运站、在城区内建设10个垃圾转运站,购置垃圾压缩车4辆;20171231日竣工。(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六是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在糖酒公司、辽建、市医院、五金胡同和地工小区建设5个立体停车场;20171231日竣工。(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5.市民休闲工程。以文化、养生和娱乐为重点,增加市民休闲场所数量,提升老城区群众生活幸福感。重点实施4项工程: 

  一是体育休闲广场改造工程。对体育休闲广场足球场及绿化进行改造,改造面积8814平方米;2017715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二是滨河公园建设工程。在五里河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建设滨河公园(五里河桥至泰康桥段),总面积36.78公顷(河面面积22公顷,绿地面积14.78公顷);2017101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三是海翔公园建设工程。公园北起沈山铁路线,东至部队铁路专用线,西至五厂下穿铁路线的道路,南至龙锦街,占地面积21.89公顷;20171030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四是连山公园提档升级工程。对连山公园进行提档升级,完善基础设施;2017101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6.美化亮化工程。重点实施2项工程: 

  一是亮化工程。对新华大街沿街建筑实施景观亮化,打造样板街区。对102国道连山河桥和锦葫路公铁立交桥进行亮化,提升老城区城市形象和品位;201781日竣工。(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二是美化工程。对连山大街商铺牌匾进行规范美化,对民安步行街中段路面进行改造;2017101日竣工。(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二)实施5方面专项整治工程 

  按照监管并重的原则,从5个方面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 

  1.整治规范主要街路。从3月份—6月份,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4项集中整治工作。一是拆除主要道路两侧无审批手续书报亭、电话亭、“僵尸车”、违章亭棚和私搭乱建等;二是清理店外摆放、占道经营等行为,重点是中央大街步行街路口、兴工大街老鱼市路口、新华大街外贸胡同路口和连山大街小食品路口等;三是采取疏导分流的办法,将流动商贩归集到附近市场经营;四是实施一店一匾,逐步取缔主牌匾以外的其它牌匾。整治行动持续进行,整治成果长期保持。(由连山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负责) 

  2.整治规范露天市场。一方面,规范露天市场经营区域,画出边界标线,执法人员加强轮流值守。对化工八区市场进行重点整治,规范摊位,保障消防通道,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对农民应季水果、自产菜的经营行为,因地制宜在市场周边划出专卖区,做到既规范管理,又兼顾民生需求。整治行动持续进行,整治成果长期保持。(由连山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实施) 

  3.整治规范露天烧烤。3月份,开展整治规范露天烧烤宣传月活动。4月份,督导业户完成排烟设施改造,引导实施无烟烧烤和室外定时定桌经营,解决露天烧烤扰民问题。整治行动持续进行,整治成果长期保持。(由连山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实施) 

  4.整治规范小区管理。对小区内毁绿种菜、私搭乱建问题实施联合执法,有计划、有步骤综合治理,使小区环境不断改善。整治行动持续进行,整治成果长期保持。(由连山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实施) 

  5.整治城区市场。引入社会资本,对东城秋实街市场、连山街道市场和兴工街道辽建市场进行改造。改造成果长期保持。(由连山区牵头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老城区改造工程和专项整治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改造、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市直改造、整治推进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柴文海兼任,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的项目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连山区改造推进办公室设在连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鲁秀红兼任,负责连山区牵头实施的项目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改造推进办公室要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本着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挖掘文化特色的原则,强力推进各项改造和整治工程。 

  (二)做好项目管理。科学制定项目计划,倒排工期,定期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依法依规执行土地使用、征收拆迁、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合规、运作规范有序。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工程验收、决算管理,把每项工程都建成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三)加强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通过政府出资、市场化运作、企业参与、居民筹集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老城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做好项目资金预算,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老城区改造工程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四)搞好协调配合。牵头地区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各项改造工程和整治工程,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主动配合,提高效率,为老城区改造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老城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实施老城区改造和整治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切实做到改造老城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形成人人关心老城改造、支持老城改造、参与老城改造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督查检查。要把老城区改造工作作为督查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分时进行督查检查,强化建设进度、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改造工程和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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