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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 房地产业的实施意见

葫政发〔2013〕28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

房地产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房地产业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产业和重要支柱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大力培育房地产业,对加速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集聚、扩大城市就业、完善城市功能、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以及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把我市房地产业做大做强,提高房地产业对财政税收的贡献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大做强我市房地产业,带动和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完善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房地产业结构调整,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鼓励房地产企业做优做强,优化住房消费环境和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发展与宜居城市相协调、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房地产业,不断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居住品位,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不低于260亿元,商品房销售额不低于150亿元,房地产业对财政税收的贡献率不低于45%。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土地供给量。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坚持科学供地,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规模,保持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持续开发建设。按照我市每年的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额增幅目标,提前一年制定土地供应计划,确保后续市场充足供应。9月底前,全市必须保证至少200万平方米的居住用地供给,具体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分配到各县(市)区。

1.解决岔沟土地抵押问题。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要研究置换土地抵押物的具体措施,于9月底前把岔沟土地置换出来,促进岔沟地块开发。

2.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房屋征收资金充足。8月底前筹集3亿元启动资金,尽快开始郝屯、曹屯两个城中村房屋征收工作。解决郝屯950亩、曹屯850亩建设用地。

3.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利用效率。通过兴建综合写字楼,推进新区退政还商,并实行集中化办公降低政府支出。

4.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加大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对老区土地资源进行重新整合、重新规划,提高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加大房屋征收力度,提高货币化征收比例。

1.各县(市)区要明确征收任务,落实征收主体责任,建立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组织领导机构,形成政府组织,部门参与,公、检、法、纪全力配合的征收运作体系。

2.要调整和完善征收补偿机制,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对有争议的补偿,可通过调解会、听证会、联席会等多种形式予以确定。

3.对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中的私搭乱建、乱种抢种、制假贩假、主观欺诈、散布谣言、组织对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重点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司法强制执行的组织管理,重视执行的风险评估和预案审核工作,重视执行前的调解工作,做好现场执行组织和善后处理工作。

5.要努力缩短征收时限,实现依法、快速、稳定、和谐的房屋征收良好局面。

6.凡今后实施征收的房屋要实现货币化安置,鼓励被征收居民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三)千方百计搞好商品房销售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好夏季房展会以及赴外地宣传推介、来葫看房团等活动。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外地人到葫芦岛置业、安居,提高商品房销售额,确保全年完成商品房销售额不低于150亿元。

(四)大力发展商品住房精装修,提高住房装修集约化水平。规划部门在审批时要明确精装修比例,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精装修比例不低于10%。加强商品住宅建设引导,积极推行商品住房精装修,逐年提高精装住宅建设比例,逐步取消毛坯房,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积极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促进房地产业绿色发展。

四、职责分工

1.加快新项目开工速度。充分发挥房地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的作用,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各审批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手续齐备的前提下,要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开工项目审批。具备开工条件的新项目,要尽快开工,形成投资。

2.做好房地产业税务征收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挖掘潜力,全方位抓好房地产业税收工作,确保房地产业对财政税收的贡献率不低于45%。

3.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信贷和融资支持,提高国内贷款利用水平,提高房地产开发资金到位率。落实国家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信贷支持。

4.统计部门要指导、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避免漏报。

5.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人社部门要积极为进城购房农民提供就业岗位,确保进城农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医疗、养老保险等待遇。

6.尊重进城农民的落户自愿。进城购房农民,户口可迁至房屋所在地,也可保留在原籍。公安、教育部门要确保进城农民子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进城农民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即可安排子女就近就学。

7.清理乱收费行为。物价部门要对全市各类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非法收费的,坚决予以取缔;收费过高的,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8.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办事过程中发生的“吃、拿、卡、要”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发展房地产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指挥,确保完成全年指标。

2.房地产业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每月通报制度。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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