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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提升我市生态宜居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城市环境的向往与需求,努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设施精致、服务细致、工作深入、管理规范”为主要内涵的精细化管理方向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城市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定和要求,秉承“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生态、增进民生福祉”的城建理念,通过持久贯彻“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和“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开刀”等要求,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由城管系统自管转变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重点关注和全民参与,由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转变为精准施策,着力打造干净、整齐、绿色、有序的城市环境,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高度重视,统筹统管。充分认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战略意义,坚持把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作为加强和提升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全面改善民生、密切党群关系、构建生态文明、服务大连振兴、增强大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真正形成党政同声、上下同频、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大城管格局。
    ——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区委区政府主抓主管,构建与全市智慧城管系统工作机制相一致的市、区、街道、社区、网格五级管理体制,突出市、区、街道、社区、网格员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中的主体地位,明晰各级职责,建立健全职能清晰、责任明确、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依法规范,综合治理。健全和完善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需要的相关规范和规章,严肃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严厉查处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和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妥善处理市容与繁荣关系,积极推进便民、为民、利民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效。
    ——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把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与加强市民公德教育结合起来,把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城市病”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公德的行为习惯。各地区要将工作中探索总结出来的有效做法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促进提升城市环境水平工作常态化。
    ——以人为本,共管共享。牢固树立“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是最直接、最现实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中的监督与指导作用,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百姓权益、倾听群众心声、接受市民监督”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生活环境品质。
    ——统筹兼顾,逐步推进。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要求,以提升中心城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主阵地,以优化居民区生活环境、商业区(公共区)的服务环境为主要内容,逐步向旅顺口区、金普新区和出入市区主要道路及两侧视野延伸,进一步辐射全市所有区市县、先导区,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地区的积极性,促进全域整体联动与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围绕打造“国内外市容环境最美好城市”,通过积极提升城市干净、整齐、有序、绿色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大连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地更洁、路街更整齐、夜景更靓丽、空气更清新,到2021年,把大连打造成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名城。
    2.具体目标。
    (1)干净。居民区、商业区、公共区的道路及两侧人行步道、绿化带、绿地、林地、海边、工地,以及居民楼房前屋后、楼梯口两侧、墙根、院角、山坡等区域,无积存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无堆积破旧杂物,无弃用废料和破旧砖瓦石块,无油渍污迹,无树挂和空飘塑料袋,地面干净,绿地和树丛干净,边石卧石和台阶干净,路面各种井盖干净,垃圾箱、果壳箱、环卫车辆等环卫设施及道路隔离栏干净,路灯杆和交通信号杆干净;无视觉污染,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立面清洁美观,沿途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干净,墙体、杆体、树干等无乱张贴涂画现象;早夜市、农贸市场内外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沟河水体无污水、无漂浮废弃物,两岸及桥下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继续保持全国卫生城、环保模范城等荣誉。
    (2)整齐。居民区内各种附属服务设施和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设施、环卫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始终保持整齐完好,达到无缺边断角、无损坏碎裂、无明显坑洼、无脱皮锈蚀、无污水外溢等整齐划一标准,市政及公用设施全部纳入智慧城管平台管理系统,完好率达到95%,维修及时率达到99%。
    (3)有序。居民区、商业区、公共区、主要道路及两侧市容环境无脏乱差现象,无乱挖掘、无乱搭建、无店外经营、无乱占道、无乱吊挂、无乱堆放、无乱贴画、无工地乱象等。
    (4)绿色。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和城市精品园林绿化建设。加强居民区、道路、河沟、铁路两侧绿化,坚决杜绝黄土裸露、行道树缺株或枯死等现象,形成“四季见绿、三季有花、路街见景、园区精致、居民楼院如花园”的绿化空间。
    3.阶段目标。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暂对2018年至2021年工作目标明确如下:
    (1)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启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细化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健全城市网格化管理规范,建立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监督管理机制和行政执法队伍评价监督第三方巡查机制,全市建立和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责任单位落实精细化管理情况实施不间断检查督查,让管理责任和管理压力层层传导、相互督促,努力构建“大连模式”的管理格局。
    (2)全面落实阶段(2019年至2020年)。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管理体制和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居民区市容环境管理规范、附属设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完备、整齐,各区域市容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基本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
    (3)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居民区、商业区和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工地等区域的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接近或达到上海市、杭州市管理水平,全域环境生态质量显著改善,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成效显著,长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市容环境得到市民和国内外游客普遍肯定,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以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体制机制
    (一)完善管理体制。成立大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建局、市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内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整合督查、绩效考核、纪律监察等相关职能,成立能够实施高位监管、协调、督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地区也要相应成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为辖区精细化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门领导干部和机构负责辖区的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负责对辖区网格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培训;负责社区难协调问题的治理和街道办事处难解决问题的上报等工作。各社区书记为辖区精细化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区域的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负责对居民区网格员履行职责的后续支持、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二)构建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增加网格管理,实行市、区、街道、社区、网格五级管理体制。按照居民区、商业区(公共区)、海边和工地等区域的功能及性质,在尊重中心城区540个社区管理区域界限的基础上,对社区辖区进行科学切割,细化成1345个日常管理网格。每个居民区网格安排1至2名社区专干为网格员,实行AB角轮流上岗;每个商业区(公共区)网格安排1名行政执法协勤为网格员;每个海边和工地网格安排1名权属单位员工为网格员。
    网格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最基础的管理单位,网格员是最基层的管理力量。全市所有网格和网格员实施统一结构性编码。网格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管理、维护、服务,其检查职责为对网格内的市容环境进行巡视并发现问题;其管理职责为对网格内正在发生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有效劝阻和制止;其维护职责为对网格内的公用基础设施进行报修和主动维护;其服务职责为对网格内的居民、企业等事关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三)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根据网格性质或功能等实际,将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规范的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处置标准,细化为居民区事部件管理处置标准、商业区(公共区)事部件管理处置标准、海边和工地区域事部件管理处置标准,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区)网格内出现的事部件,简易问题压缩至24小时内办结,相对复杂问题压缩至72小时内办结,相关问题的处置时限压缩至国家规范标准的1/3至1/5,形成具有大连特色的“大连标准”。
    (四)加强智慧城管平台。持续优化智慧城管平台服务功能,完善大连市四级智慧城管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关系,畅通市平台与区(局)平台之间、区(局)平台与街道(处级企事业单位)平台之间、街道平台与社区平台之间的对应联系,确保上一级平台分拨下派的任务能够得到及时应对。
    各地区要明确区智慧城管平台的编制、职责。建立区平台对各街道平台的监督、考核机制。明确街道平台、社区平台专职工作人员和工作机制,从根本上保证全市各级智慧城管平台步调一致运行。建立社区平台与网格员微信、短信等联络机制,保证信息及时传递、快速反馈。
    (五)拓宽民意监管渠道。构建市智慧城管平台与12345市民热线、民意网和民心网之间的信息共享、数据对接等工作机制,及时将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和反映的问题报告至市级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并通过智慧城管平台分拨下派至具体责任单位。市智慧城管平台按系统规程和“大连标准”,督促、考核各责任单位高效办结人民群众的诉求。
    建立市区两级“精细化管理微信群”,构建网格员直接与市区两级相关领导、街道办事处领导和社区领导对话、沟通机制。建立市领导、区(局)领导干部每日关注、浏览平台、微信群动向工作机制,适时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度、督办和问责。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市民直接反映和投诉问题的“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畅通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不断丰富和拓宽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信息交流渠道。
    三、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内控机制
    (一)健全城管考核机制。完善大连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依托大连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平台,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精细化管理责任情况,通过平台大数据,实施日报告、周巡查、月评比、季奖励、年排名等公开透明形式的检查考核。
    (二)建立外部监督机制。赋予专业信息采集公司社会第三方评估监督责任,责成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日巡查。每日,社会第三方遵照《大连市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对大连市中心城区全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和问题采集,对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通过“城管通”数据专网上传至大连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平台,由市智慧城管平台将相关问题分拨至相关二级平台,进行标准化督办。
    2.周反馈。每周,社会第三方对本周信息采集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以此检查各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市容环境的管理、维护等情况。
    3.月评估。每月,社会第三方向各区公示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量、复核量、办结量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周双向检查结果,形成基础数据,对各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比考核。
    (三)建立执法队伍督查机制。市行政执法部门每日对各区域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巡查、检查。每周对日巡查、检查的问题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对比社会第三方信息采集问题的覆盖情况,通报社会第三方存在的漏查问题。
    (四)建立反向讲评机制。以区为单位建立月联席会议制度,网格员、社区书记和区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精细化管理形势,讲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认真听取网格员对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意见与建议。会议内容涉及需要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的,市政府具体责任部门领导要参加会议;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棘手问题,可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四、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
    (一)建立干部深入网格抓管理制度。
    市区两级城管机构分别整合所属市容、市政、绿化、环卫、行政执法等管理力量,制定年度深入网格抓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计划,完善联合巡查、专项检查工作机制,保证所属管理部门均有力量深入各网格巡查检查市容环境,帮助指导网格员解决具体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城管科干部,要坚持每日深入社区,检查各网格管理情况,指导网格员开展工作。全面推广中山区政府建立“路长制”的经验做法,由市直相关城建部门处室正副职领导干部担任上下班途经道路相关路段的市容环境督查员,认真履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问题、及时督办问题等责任;由各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区直相关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担任相关路段的路长,利用上下班或深入基层指导工作的机会,对负责管理道路及两侧的市容环境进行检查、督查。
    (二)对标上海,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若干规范。
    1.制定各类商业广告(加油站、楼体、楼顶、候车站点、工地围挡、售楼处等)管理规范,明确标准、尺寸、与附着物的比例、安装位置、安全要求、表面保洁等规范;制定加强招标大型广告管理规范,明确前期设计、使用安全、到期后的续期或拆除等管理要求,打造具有国际都市水平的城市广告市场和广告景观。
    2.制定加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预报排放管理规范;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细化公寓居住区市容环境管理标准、封闭物业小区市容环境管理标准、开放居民区市容环境管理标准,老旧小区市容环境管理标准,明确市区街三级职能部门和社区相应的管理责任。
    3.制定加强绿地(包括小区绿地、路边小品绿地)管理、行道树管理、主要道路鲜花摆放管理、道路两侧绿化带环境卫生管理等规范,编制各类绿化精细化管理手册,指导各地区建立城市园林绿化网格化管理模式。
    4.制定市政道路精细化维修规范。明确每个破损点、每块边石卧石、每个井盖及树池的维修标准和要求,确保新旧路面平整对接,确保不影响日常的城市交通秩序等。
    5.制定加强工地出入口、围挡及渣土运输排放管理规范。在建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必须设立不低于4米的封闭围挡。靠近围挡的临时暂设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顶端,围挡外侧不得堆放物料、机具等杂物。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尽量避开城市主干道路,并采用不透明材料。施工现场应当采取降尘措施处理,设置排水沟、沉淀池、高压水枪,场内道路和地面必须硬铺装,并按照规定安装与城市扬尘监控系统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渣土运输排放管理,施工产生的渣土、垃圾等应当定点堆放,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排放。运输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必须经过冲洗,并按照规定封闭、苫盖,平槽装载,不得辗带和沿途溢漏、遗撒,防止污染城市道路。
    6.制定道路两侧、店门口私设停车器管理规范。严禁在城市道路两侧、店门口私设停车器、停车桩、铁链、绳索等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障碍物。
    7.制定加强违法建设管理与执法规范。严禁在城市中未经管理部门许可,私自搭建建(构)筑物及其设施,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对经审批建设的,要严格按照审批标准建设;对未按审批或超标准建设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实现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
    五、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保障机制
    (一)建立定期例会研究部署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或季或半年、市区两级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会议工作机制,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管理形势、研究管理对策、部署管理任务,适时对各地区管理工作进行讲评和督促。
    (二)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工作要求,科学确定年度城市维护经费保障计划,用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的长效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把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
    (三)建立城管服务抢修队伍。加快市政、排水队伍下放速度,提高城区政府服务市民、治理问题的能力。各区要根据精细化管理工作需要,成立数支城管综合服务抢修小分队,对各居民区、偏街背巷突发的易治理问题实施快速抢修、维护和管制,努力构建“5分钟到场、59分钟微更新”等服务机制。各街道要根据网格数量,成立2至3支便民服务小分队,对居民区发生的附属设施破损等简易问题实施“30分钟微治理”,用卓有成效的工作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四)完善干部考评选拔机制。把提升城区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效率等,纳入对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普通百姓对干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的评价,纳入对干部队伍考察的主要内容,切实让勇于担当、辛勤工作、努力服务群众的干部在工作中求得进步,树立起大连干部队伍新形象。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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