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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 〔2015〕 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20日

 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

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优化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有效遏制乱栽乱种、私搭乱建、骗取补偿、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恶意阻工、寻衅滋事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持续深化“转创”活动的意见》,结合正在开展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运用法律、纪律和行政手段,集中解决影响重点项目推进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快各类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为优化环境、招商引资和稳增长、保态势提供支撑。

二、集中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集中整治的范围:影响、阻挠、破坏中心城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含准备开工的郑合高铁项目)和民生工程开工、建设、推进的问题。

整治重点是:

(一)依法打击恶意阻工行为。对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封门堵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向建设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保护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

(二)依法处理私搭乱建行为。对重点项目已报批或征用土地上,未经规划和城管部门审批许可的违法建筑,以及到期的临时建筑和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建筑,依法依规全部拆除。

(三)依法处理乱栽乱种行为。对重点项目拟征、待征的土地,恶意改变土地用途,随意增加地面附属物,突击栽种苗圃、花卉、经济林等,依法依规进行清除和处理。

(四)依法依纪查处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对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参与、支持、包庇、纵容,出现乱栽乱种、私搭乱建、恶意阻工等影响重点项目推进的行为,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对行政审批方面不作为、乱作为影响重点项目开工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和处理。

三、方法步骤

(一)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群众工作(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31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辟专刊专栏,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张贴政府《通告》、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形成强大声势。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组织召开群众代表、户主代表大会,宣讲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大局意识,理解、支持、配合好整治活动。对存在整治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明确干部分包,登门宣传法律政策,讲明利害,并印发书面告知书,鼓励自查自纠、自我拆除。在征地拆迁中,要坚决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开展问题排查,推进综合整治(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各区(县、市)要对影响、阻挠、破坏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解决时限和责任人。针对不同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分别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对需要整治的问题,及早下发书面告知书,及早履行自拆、强拆的程序,引导群众自我纠正、自我拆除,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新发生乱栽乱种、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苗头立即查处,决不手软。鼓励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举报。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处置(2015年10月21日~12月20日)。各区(县、市)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不等不靠,根据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的需要,筛选一些典型案件,依法依纪予以查处和曝光,展示集中整治活动的决心和力度。对排查或发现的乱栽乱种、私搭乱建、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阻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停止违法活动或拒不拆除清理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决予以打击处理和强制拆除。对影响恶劣、违法当事人不配合工作的典型案件,各区(县、市)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惩处,公开曝光,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方的作用。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个别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参与实施或暗中操纵、出谋划策,与当事人串通,鼓动群众闹事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2015年12月21日~2016年3月31日)。各区(县、市)要在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建立健全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的长效机制,把此项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重视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加强对群众的法规政策教育,自觉抵制乱栽乱种、私搭乱建、骗取补偿、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阻工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定期组织开展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评比活动,评出服务最优和最差的行政村(居委会),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并与行政村(居委会)干部的待遇和使用相挂钩。要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做到监管到位。市规划、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置、早清除,对执法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予以查处。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适时划定和调整畜禽禁养区,促进养殖业规范有序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市政府成立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刘继标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保仓,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连,副市长洪利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副市长洪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依法打击、执纪问责、综合协调督导、后勤保障四个组。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近阶段的大事要事来抓,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扎实平稳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责任,周密安排。各区(县、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肩负起集中整治活动的主体责任。每个区要组建一支100-30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周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对突出问题实施攻坚。市里从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人员,组建约30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协助各区开展集中整治执法行动。每次集中行动,都要精心制定预案,搞好信访评估,严格依法办事,由所在地的区长或管委会主任等主要领导现场指挥。参与联合执法的人员要听从指挥、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建立日报告、周分析、周通报制度,每周对各区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三)配合联动,形成合力。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形成责任单位主抓、相关部门联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公安、住建、国土、规划、城管、监察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各司其职、严格执法,积极作为、监管到位。对因集中整治活动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而产生的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甚至捏造事实、造谣中伤的,信访部门不予受理,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市政府集中整治活动办公室要按照“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的时限要求,对各区(县、市)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验收。对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没有按时限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执法监管不到位、产生严重问题的,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进行问责。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召开专题总结会议,奖优罚劣,并纳入“四制”综合考核,作为衡量各区(县、市)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其他县(市)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结合各自实际,安排部署本地的集中整治工作。

附件: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

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继标 市长

副组长:刘保仓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国连 市委常委、副市长

       洪利民 副市长

成 员:张继林 市政府秘书长

       朱艳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干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李宗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 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伟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厉从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向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建梁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彭如祥  市纪委常委

       王登喜 市法院副院长

       邱成功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平 市公安局局长

       张继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申 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和平  市环保局局长

       李 辉 市城管局局长

       黄松涛 市规划局副局长

       程俊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玉贞 市林业局局长

       陈 宏 市信访局局长

       田庆杰 川汇区政府区长

       李锡勇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记

       建 志 市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赵万俊 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洪利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平、李宗喜、宋力、彭如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依法打击、执纪问责、综合协调督导、后勤保障四个组,程俊华、彭如祥、李宗喜、宋力同志分别兼任依法打击、执纪问责、综合协调督导、后勤保障组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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