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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

周口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春雷行动”方案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春雷行动”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 〔2017〕 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泛区农场,周口监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春雷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9日

周口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春雷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坚决遏制春季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势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春雷行动”,着力消除土地违法状态,全面规范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保障社会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出让金追缴、违规问题查处整改等工作力度,消化城镇闲置土地,解决新农村建设遗留问题,提高土地征地率和利用率,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规范土地利用管理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春雷行动”实行市县两级联动、全市同步推进。市政府组织成立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实行分组包联。各小组对包联县(市、区)等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各地及时开展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各类土地利用突出问题,逐步消除各种土地利用违法状态,不断规范土地利用整体秩序。主要工作任务为:

  (一)全面清理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全面排查本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个数、工程进度以及影响项目实施的主要障碍,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拆旧复垦、归还指标等遗留问题解决,力争2017年底前解决问题60%以上,2018年底前全部解决。

  (二)完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耕地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和共同责任机制,制定出台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意见;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进度,在高速路口、主要道路沿线等重要位置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

  (三)加快土地征收工作进度。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查清批而未征土地底数,分批次、逐宗地建立台账;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做好群众工作,按照现行标准落实征地补偿。4月底,完成征收2014年底前批而未征土地(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下发任务数量为基础)20%以上、2015年至2016年批而未征土地10%以上的工作任务。

  (四)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欠缴土地出让金全部追缴到位,闲置土地处置到位率不低于20%。

  (五)加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查处整改力度。积极推进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不实耕地核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工作,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加快拆除清理、复耕复绿、移交查处等整改措施落实。

  (六)认真履行执法巡查机制。开展2017年度动态巡查工作,全面巡查辖区内各类用地,重点巡查2017年新开工建设的各类用地。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立即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履行报告、抄告职责,必要时公开通报或依法拆除。

  (七)开展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核查。对新建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进行同步清查,对不符合用地政策的,立即制止或依法拆除。

  三、方法步骤

  本次行动从4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3日)

  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市“春雷行动”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各县(市、区)要根据安排,在第一时间对本地“春雷行动”开展作出部署,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片区划分、责任人员、工作措施,围绕主要任务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职责分工。要成立领导组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共同责任机制,迅速推动“春雷行动”全面开展和有效实施。要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宣传,强化各级政府及人民群众依法用地、以法管地、依法监督的自觉性,营造集中整治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4日—25日)

  各县(市、区)要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遗留问题解决、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出让金追缴、城镇空闲土地处置、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不实耕地核查发现以及2017年度新发生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查处整改等工作开展,深入摸底排查、理清问题底数,落实整改任务、扎实工作推动,严肃问题查处、严格责任落实,加强执法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各地要认真填写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处置情况台账(附件1、2、3),于每天早上9点以前,将前一日工作台账(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地“春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对重大案件跟踪督办。每周五对包联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即时评估意见。对工作开展迟缓、禁违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提出督查意见,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

  (三)总结评估阶段(4月26日—30日)

  4月26日,各县(市、区)要对上述工作中没有查处整改到位或没有消除违法状态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梳理,登记成册,逐项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连同“春雷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一并上报市“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30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春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排名,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曝光。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推动“春雷行动”取得切实成效,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丁福浩任组长,副市长刘国连任副组长,市发改、法院、检察、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规划、住建、城管、农业、供电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雷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推动全市工作开展。各地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国土资源利用管理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土地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认真做好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严格执法管理。对于新农村建设遗留问题、耕地保护工作、土地征收情况、追缴欠缴土地出让金、城镇闲置土地处置情况以及巡查发现的所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全部建立台账,作为今后日常管理的重点;对于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不实耕地核查涉及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不能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必须立即查处,整改坚决执行拆除复耕、查处履职、追究责任“三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春雷行动”开展不负责任、敷衍塞责,或查处整改台账存在瞒报漏报、报送不及时,或案件查处不力、拆除复耕弄虚作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执法人员疏于监管、失职渎职造成违法用地无法整改到位的,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监管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从本次“春雷行动”开始,将实行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查处整改销号制度。每季度,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系统上报数据,比对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信息,对各县(市、区)日常执法监管做出评估,并列入季度排名。年末,将比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情况,对县(市、区)日常执法监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当地建设用地指标挂钩。

  附件:1. 县(市、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日报表

         2. 县(市、区)不实耕地查处整改工作日报表

        3. 县(市、区)2017年度新发生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工作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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