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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朝阳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朝阳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基础差、秩序乱、设施缺、打击软、意识差等问题,打造文明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至10月10日组织开展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城市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以改善环境、服务民生为主线,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塑造城市精品亮点,推进城市秩序优化,通过百日集中整治实现城市形象改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管理规范,为全市人民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完善基础、强化整治、突出重点”总体要求,从7月1日起,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在市区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努力使城市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环境面貌和市容秩序明显改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城市管理基础差。主要表现为各部门唱独角戏多,局限于自己单个部门职责,综合整治力度差;市中心相对较好,郊区和城乡结合部明显不足。此次整治将进一步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市政府成立联勤指挥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出台市长督办单制度;对于管理人员不足问题,市政府成立综合管理支队,解决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管理人员不足问题。

(二)交通环境秩序乱。主要表现为机动车乱停乱放、小商小贩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占用道路、长时间挖掘街路、露天烧烤占道经营、“黑车”和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等。要采取集中警力、联合执法、弹性勤务、科技管理等综合措施,分别成立由公安、城管、交通牵头多部门配合的三支流动执法专业队,实行综合管理。重点路段实行部门承包责任制,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城市管理积极性。

(三)市区公共设施缺。主要表现为断头路多,交通标志、标线不足或破损,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公交车辆严重不足,路口交通信号灯控率不足、马路市场退路进场不到位等。要集中物力财力,通过打通重点部位断头路、完善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规范道路两侧停车等诸多举措,打造朝阳大街精品示范街;强化政府投入,增加公交车数量,提升公共交通能力,分流出行人员,缓解交通压力。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市区马路市场进场经营,解决西大营子、他拉皋等处集市占道经营问题。

(四)违法整治打击软。主要表现为校园、商场、医院、客运站周边机动车乱停乱放、“黑车”和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摊贩占道经营等屡禁不止。要采取严格执法、综合执法、科技管控、严管严处等多种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各个击破,要深挖原因,杜绝人情干扰,“严”字当头,管出秩序,管出水平。

(五)市民城市意识差。主要表现为市民文明意识差,自觉性低,宣传教育工作薄弱。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举措,集中宣传城市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宣传各部门整治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特别是要教育发动广大市民,在努力提高市民文明意识的同时,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综合整治工作,举报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评判各部门工作,真正让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成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共同任务。

四、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5日)。市政府出台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新闻媒体组织宣传报道。

(二)综合整治阶段(7月6日至9月30日)。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日)。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政府督查室下发通报。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朝阳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高  伟  市长

副组长  曲福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  泽  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东群  副市长

朱  乾  副市长

黄丽颖  副市长

王一凡  副市长

邱廷彦  副市长

成  员  张精锐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春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利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树国  市信访局局长

金明新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  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文俊  市财政局局长

董砚春  市国资委主任

徐  明  市环保局局长

刘书文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于新宇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祁凤春  市交通局局长

王树喜  市水务局局长

杨  明  市林业局局长

刘星海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世钧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盖永武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铁伟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春丽  双塔区政府区长

胡建华  龙城区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会治理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由朱乾兼任,副主任由张精锐、张猛兼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由邱廷彦兼任,副主任由张春胜、于新宇兼任。具体负责整个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落实等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组,宣传组(宣传部牵头)、执法组(公安、综合执法、交通分别牵头)、督导组(督查室牵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整治办公室运行机制:一是集中办公,各部门派一名副职和一名中层干部集中到整治办公室办公;二是集中调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制度,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步工作,对牵涉多部门的一同部署;三是及时督办,启动市长督办单,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给责任单位下发市长督办单,政府督查室跟进督察;四是严格考核,整治期间整治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整治工作进行督导,下发督查通报;整治结束前,组织一次系统考核,并最终下发整治考核通报,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作。城市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各部门(单位)要从提升城市良好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推动落实。

(二)强化落实。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执法要严格规范执法,充分利用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拒不执行的人员要现场取证,做好法律文书,依法处罚。对依法扣押的物品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处理。

(四)强化宣传城市综合治理涉及千家万户,百姓高度关注,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记者一线采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报导,向广大市民宣传整治目的意义,让群众了解支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整治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城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下发通报,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和问责。9月末,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对各部门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1.各部门任务清单

2.各部门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联系人

 

 

 

 

附件1:

各部门任务清单

 

市教育(体育)局:

1.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采取“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原则,确定各初中生招生范围和招生人数,确保最大限度地缓解因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而造成的交通拥堵(8月20日前)。

2.在全市学校中实行错时放学和教师交通护导员制度,提倡学生步行上下学,进一步缓解高峰期段的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现象(长期)。

3.深入开展师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文明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培养学生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习惯(9月15日前)。

4.面向全市学生及家长印发《关于暑期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有针对性地提示和告知家长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家校互动,齐抓共管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机制(7月15日前)。

市公安局:

1.施划朝阳大街、新华路、文化路3条城市主干道的交通标线,确保标线清晰、醒目、规范(9月15日前)

2.施划营州路等18条街巷路的冷漆标线,增设路面停车泊位1435个,推动落实路上停车为主、路下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体系(8月31日前)。

3.主动回应主干道车辆原有路面标线不能满足广大市民驾驶视距的需求,在朝阳大街设空中指路标志26块,分道标志22块(9月30日前)。

4.在交通流量大、事故隐患大路口新建交通信号灯岗16处。改建原有电子警察26处,增加拍摄实线变道、违章调头等新功能(9月30日前)。

5.科学设定等级勤务、分类勤务模式,提升用警效能和管理的覆盖面。大力推行机动化、摩托化勤务,提高快速反应能力(7月31日前)。

6.健全完善支队、大队、中队三级指挥调度机制,管控中心直接“点对点”指挥调度路面民警、就近派警,做到快速反应、快速指挥、快速处置(7月31日前)。

7.严厉打击城区闯红灯、套牌假牌、酒驾醉驾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让行以及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贯彻行动始终)。

8.消防部门负责每月至少对公安派出所、安监办、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进行一次消防业务指导,重点开展电动车常态化消防安全整治和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

市财政局:

1.年初预算内的“百日行动”项目财政全力支持,保障资金及时到位。

2.年初预算外追加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力争保障朝阳市城市综合执法“百日行动”顺利实施。

3.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市财政局印发《转发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规定“本级代编预算要确保在6月30日前分配下达,逾期未下达的,一律收回总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从收文起,到衔接制定方案,履行审批程序,指标分配下达等各个环节最迟要在30日内完成”。

环保局:

1.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确需提供环境监测数据的由市环境监测站提供技术支撑(随时提供)。

2.对已淘汰的十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死灰复燃,严禁使用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燃煤锅炉(71至行动结束)。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总量、超标排污的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打击环境违法行为(71至行动结束)。

4.在建成区内持续开展企业灰堆、料场的防尘、抑尘措施的环境执法检查工作严防扬尘污染(71至行动结束)。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

1.道路建设与维修。组织好城区北部供暖工程,及时恢复沥青路面。对城区下沉检查井进行维修,修补柏油路面、人行道及路边石。确保10月文化路下交桥建成通车。

2.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区范围内采取低沉机械化清扫模式,保洁时间不低于16个小时,保证路面、边石上下、隔离带、果皮箱干净清洁,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每天采取湿式清扫作业,每天洒水作业至少2次,避免扬尘污染。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存。

3.规划保障。对所有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做好规划服务保障,及时审查设计方案,提出意见,缩短审批时限。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1.整治主城区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2.查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3.清理流动商贩欺街占道、摆摊设点。

4.清理“僵尸车”即城区主干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遗弃和闲置机动车辆。

5.清理店铺门店外摆放物品、落地灯箱与广告牌、店外经营或店外加工及堆放杂物等。

6.查处人行步道机动车辆不按泊位停放等乱停乱放行为。

7.清理非机动车侵占人行道。

8.时间安排:7月1日—8月1日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1日巩固阶段;9月1日以后长效管理阶段。

市交通局:

1.推进客运站门前改造。与住建委、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密切配合,推进客运站门前改造,由客运站组织实施打通广场最西侧通道,实行出租车南口进,北口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7月1日至9月30日)。

2.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实施。与住建委、公安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结合实际合理设置优先车道、路口专用线、优先信号,形成快速公交线网,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联合公安交警、公交企业对市区内公交站点进行盘点,合理设置公交停车站点,对距路口过近的向后迁移或过路口设置,减少车辆并道造成拥堵(7月1日至9月30日)。

3.加强重点营运车辆监管监控。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将客运、危化品和公交车监控平台联入到公安网络,实现联网联控(7月1日至9月30日)。

4.整治客运车辆违章停车、规范公交车驾驶员行为。督促客运、公交企业加强对驾驶员宣传、教育,开展全员参与的法律法规规章专题培训教育。配合公安交警加强路面监控,重点整治驾驶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乱鸣喇叭、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客运车辆在市区内随意停车上、下乘客行为。整治驾驶人员行车时与他人闲谈、使用手机、吸烟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整治公交车进站时不在规定地点停靠上、下乘客,出站时不按车道行驶、违规变换车道以及社会车辆挤占公交车站点等问题(7月1日至9月30日)。

5.打击非法营运,严查无证“黑车”。与公安交警、公交分局继续联合开展市区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实现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规范、交通秩序良好,确保广大群众平安、有序出行(7月1日至9月30日)。

市水务局:

1.科学规划景区公示板、警示牌和宣传条幅的合理位置,及时发布工作信息(7月底)。

2.集中整治景区内商贩违规宣传、经营行为(9月底)。

3.集中整治景区内遛狗、网鱼、电鱼等违法、违规行为(9月底)。

4.集中整治景区内乱写、乱画、乱排、乱倒、乱采、乱摘等破坏环境的行为(9月底)。

5.协助做好“群众文化艺术节、凌河之夏、龙舟比赛”等各类大型集会活动的安保、卫生工作(9月底)。

市林业局:

1.清理非法占用公园、广场、游园经商问题。

2.清理聚众赌博,市府游园存在打麻将、打扑克等聚众赌博现象,监察大队联合公安局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公园所派专人管理;文化广场存在打麻将现象,现已清理完毕,龙城所派专人管理。

3.关于行道树遮挡交通指示牌、监控设备问题,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情况,由修剪队和交警队逐一检查,及时修剪,并在监察大队和修剪队中设立专门联络员,保证树木生长不影响交通设备正常使用。

4.尚志公园存在晚上大量摆摊设点、经营淘气堡、蹦床等各种玩具、各种小吃等,我处监察已多次清理,仍然有两家蛮横商贩带头妨碍执法,严重影响清理工作,需要公安局、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

市行政审批局:

1.收费停车场整治行动。严把审批入口,对停车场的位置,停车泊位数量的设置进行详细的论证;在满足广大市民停车需求的同时,还要兼顾停车场的便捷性、美观性和高效性。在整治过程中,向整治小组提供全市所有已取得《市区人行步道设置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场许可证》的收费停车场相关手续,为整治超区超限经营的收费停车场、无照经营收费停车场提供信息和依据。

2.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整治行动。在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对于交通出行压力较大,依据实际情况又确需施工的街路,要避开出行高峰期施工,选择在傍晚或者夜间施工;要求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挖掘路面的渣土进行回填,同时协助监管部门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应做到分段施工,边施工边回填。在做出许可决定之前,将挖掘路面的准确位置、具体种类和施工期限及时告知给市政部门,以便在施工结束后第一时间对挖掘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从而最大程度的减轻城市交通压力,方便广大市民出行。

3.违章建筑清理整治行动。全力配合整治小组对违章建筑的清理工作,根据整治小组需要提供规划相关证照及规划相关图纸,为整治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加强审监联动机制,审批局已与市综合执法局建立审监联动机制,下步要进一步加强与综执局的审监联动配合工作,保障整治行动的长效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

1.以经营主体资格为重点,集中开展无照经营清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7月1日至15日)。

2.以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质量为重点,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动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7月16日至8月31日)。

3.以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及法定义务为重点,对经营者建立并执行法定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9月1日至15日)。

4.汇总百日行动数据,总结百日行动成果,固化长效监管机制(9月16日至10月10日)。

市信访局:

负责解决综合治理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

市政府法制办:

负责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下发通报。

双塔区:

1.人行步道净化、违停机动车整治:在已经划定的核心区域内加大管控力度,严格查处车辆随意停放等突出问题,重点清理商贩占道、乱搭伞棚、私设停车设施、岗亭等行为,实现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善。

2.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国有土地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优先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侵占绿地和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

3.露天烧烤及餐饮店铺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取缔露天烧烤摊位,全部入室管理;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未正常使用致使油烟污染的餐饮店铺,严禁餐饮店铺直排油烟,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龙城区:

1.完成龙泉街道主要区域违建拆除工作;清理区内中山大街、竹林路、海河路、文明路等路段的露天烧烤;清理区内中山大街、长江路、竹林路、文化路、文明路等路段的在人行步道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私设停车设施、店铺店外经营、僵尸车、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等现象(7月1日至31日)。

2.完成七道泉子重点区域违建拆除工作;加大对区管辖范围内的露天烧烤整治力度(8月1日至30日)。

3.成立区自查小组,针对区内的露天烧烤、占用人行步道、违章建筑等行为进行自检自查(9月1日至15日)。

4.继续加大力度对区内的占用人行步道经营、违章建筑、私设停车设施、店铺店外经营、僵尸车、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露天烧烤等现象清理整治(9月15日至11月15日)

5.完成区内3万平方米违章建筑拆除工作(6月15日至11月15日)。

 

 

 

 

附件2:

各部门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联系人

单位

负责人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宣传部

刘利民

赵争春

13387825868

教育局

副局长

刘建平

安全办主任

刘东涛

13942143958

公安局

交警支队长

马胜言

交通科长

刘国刚

13998233399

财政局

副局长

王志华

经建科副科长

陈士兴

18904910099

国资委

副主任

王俊喜

办公室主任

孟庆春

2927007

2927002

环保局

副局长

郭廷旭

龙柳生

13464275588

18842100092

住建委

副主任

陈  光

城建科长

李吉东

18242126699

综合执法局

副局长

付德文

管理科长

单国军

15524993888

交通局

副局长

李波勇

科长

蔡景华

13942130220

水务局

大河处副处长

陈波

执监支队长

王新军

13842151973

13904210936

林业局

园林副处长

王海茹

宋占开

15942184418

行政审

批局

副局长

徐振武

四科科长

庞海飞

13842108001

2656636

市场监管局

副局长

赵海峰

消保分局长

王晓利

13904915735

信访局

副局长

曹占峰

接访科长

王福山

13591856806

法制办

副主任

郝隐平

监督检查科长

于佩林

13942130171

督查室

陈玉祥

 

13704910003

双塔区政府

副区长

何春伟

王玉成

13324214188

龙城区政府

副区长

吴  宏

墨海波

13008243616

 


友情提示:各个地方拆迁标准不同,拆迁案件类型不同,文章中提到的方法不代表适用于您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拨打我们拆迁律师服务电话15601075665,或者点击在线咨询,和我们律师在线沟通,我们免费为您解答您的疑问,帮您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的问题,北京渊博律师事务所 拆迁律师网 官网 www.yuanboc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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