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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2〕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2〕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和登记表(电子版)务于8月27日17时前报送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
地址:市委办公楼一楼114室
联系人:杜振军,邮箱:cy2910202@163.com
联系电话:2910202,13942117768
 
附件:朝阳市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9日
 
 
 
 
 
 
 
 
 
 
 
 
附件:
 
朝阳市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
协调小组名单
 
组长  张  明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  李向文  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张旭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广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景辉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丁桂富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胡广丰  市农委副主任
张子森  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天阳  市房产局副局长
      王  鑫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市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向文同志兼任。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
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辽政办明电〔2012〕72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集体土地征收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依法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省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加强对市、县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执行《条例》和其他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治理征地拆迁领域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推动征地拆迁工作依法、文明、和谐、廉洁开展,使征地拆迁造成的群体性事件和群众上访数量明显减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
二、  工作重点
        对国有土地征地拆迁工作,集中整治6类突出问题:一是征收程序不规范;二是征收补偿不合理,补偿款给付不及时;三是违法违规强制拆迁;四是回迁安置不合理、不及时;五是因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致人死伤;六是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众上访。
        对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集中整治6类突出问题:一是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二是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三是征地补偿款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四是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五是因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致人死伤;六是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众上访。
三、  工作措施
(一)    自查自纠。各市、县级政府和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以上工作重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觉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认真排查、化解矛盾,促进征地拆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各市自查自纠工作要于8月底前完成,并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由各市政府纠风办上报全省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8月底至9月初,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将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市、县级政府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尤其是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
(三)健全制度。一是建立涉及征地拆迁举报投诉解决情况通报制度。各市要对本地区因征地拆迁引发的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全面统计,填写《涉及征地拆迁举报投诉情况统计表》。建立台帐,并实施季度报告制度。季度报告工作由各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实施,首次季度报告应于9月30日前上报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向各市党委、政府及纪委主要领导通报。二是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各市、县级政府要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到省、进京上访问题实施领导包案,并明确承办单位。9月30日前,各市政府纠风办要填写《涉及征地拆迁群众到省、讲京上访问题领导包案统计表》并上报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立依法征地拆迁示范点制度。各市都要确定一处征地拆迁项目作为依法征地拆迁示范点,总结、推广依法、文明、和谐、廉洁征地拆迁的好经验,以点带面,典型引路,促进整个地区征地拆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征地拆迁示范点项目登记表》由各市政府纠风办于9月30日前上报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四是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级纠风部门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因征地拆迁造成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和人员伤亡事件,要立即逐级上报。各市政府纠风办须于事发后1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省政府纠风办。
(四)查处案件。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线索具体、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典型案件,省政府纠风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直查力度,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或公开曝光。各级纠风部门对上级机关交办和领导批转的案件要直查直办,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对于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故意隐瞒或阻碍检查的,要坚决查处,依法对有关领导实施问责。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推进工作开展。各市、县级政府是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保一方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审计、农委、纠风等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各市、县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机构,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之中,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全省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各单
     2.涉及征地拆迁举报投诉情况统计表
     3.涉及征地拆迁群众到省、进京上访问题领导包案情况统计表
4. 征地拆迁示范点项目登记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31日
 
 
附件1
 
全省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治理
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  长  孟祥锋  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省政府纠风办主任
成  员  甄  杰  省纪委常委、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赵爱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建中  省财政厅副厅长
          汤  毅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向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周  强  省审计在副厅长
          高  伟  省农委副主任
          马双林  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省纪委纠风室主任
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纠风办,办公室主任由甄杰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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