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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

宿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宿迁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和“江苏生态大公园”目标,坚持集约建设、优质养护、安全运行、便捷服务的发展导向,聚焦突出问题,明确主攻方向,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举措,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管养水平、安全条件和路域环境,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紧扣全市生态经济示范区、江苏 “生态大公园”建设目标,以 “生态宿迁、农路畅行”为主题,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协调发展,突出打造“特色致富路”,全面打造“平安放心路”,积极打造“美丽乡村路”,致力打造“美好生活路”,至2020年,全面完成“四好农村路”创建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进一步适应生态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实现修一条路、造一片景、富一方百姓。

(二)具体目标。至2018年底,沭阳县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至2019年底,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湖滨新区共同参与创建)和宿城区(洋河新区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参与创建)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达标)县,2020年完成扫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一是出行更顺畅。农村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达到100%。二是通行更安全。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的比例不小于95%。三是出行更舒适。养护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98%。四是环境更优美。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五是服务更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镇村公交开通率保持100%,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4A级。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打造“平安放心路”,扎实推进高质量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1. 高质量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重点推进所有行政村通双车道四级公路、特色田园乡村通达等级公路,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2018年重点完成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提档升级工程306公里,改建危桥77座;2019年实施完成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提档升级工程845公里,改建危桥318座。至2019年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的比例达到95%,镇村公交配套道路与危桥改造全部完成,规划发展村庄等级公路通达率不低于95%。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规划发展村庄通达等级公路,打通“断头路”,加强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互联互通。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原则,优化建设方案,积极应用集约节约型建设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质,至2019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保持98%。

2.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大对临河傍水、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至2019年基本完成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积极推进其他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农村公路重点路段标志标线,确保重点路段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95%以上。2018年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91公里,2019年实施1645公里。至2019年,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3. 集中扶贫片区脱贫攻坚工程。对西南岗片区、成子湖片区和沭涟结合部片区,以及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等省级重点扶贫县的精准扶贫项目优先安排建设计划,优先保障省、市补助资金,实现我市三大重点扶贫片区间实现二级公路连接,片区内所有乡镇实现与县城及周边乡镇二级及以上公路连通,所有行政村均有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通达。

4. “生态宿迁、农路畅行”品牌打造工程。各县(区)要根据自然地理、产业、历史人文景观等特点,结合生态经济示范镇、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打造具有鲜明宿迁特色的“生态宿迁、农路畅行”品牌。各县(区)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上打造“一县(区)一品牌”;结合产业特点、文化特色、乡村旅游、特色田园乡村、新技术应用等,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公路、产业致富路、文化特色路、景观样板路、科技创新路等,形成特色示范路“一路一特色”。

(二)积极打造“美丽乡村路”,着力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网络。

1. 管养机构完善工程。积极完善农村公路管养网络,市、县(区)、乡镇成立农村公路管养常设机构,根据区域内农村公路管养规模,定编定岗、核定工作经费,各县(区)、各乡(镇)管理机构要足额配齐专业管理人员。至2019年,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

2. 执法机构完善工程。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车辆治理和农用车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鼓励整合交管所等各类资源,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农村公路执法工作。至2019年,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3. 路(桥)长制工程。在乡村公路中试点推行三级路(桥)长制,由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及行政村负责人分级担任农村公路路(桥)长,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路长制管理办法由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制定。

4. 美丽农村路工程。结合生态经济示范区、农村环境整治等建设,全面开展“一路一品”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基础支撑。至2019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宜林路段,县道绿化率达到100%,乡道绿化率达到98%,村道绿化率达到95%。

(三)致力打造“美好生活路”,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1. 养护规范化工程。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对县道优、良、中等路比率低于95%、乡村道低于80%的地区,每年县道、乡村道大中修工程规模应达到养护里程的8%、5%以上。鼓励各地结合功能需求因地制宜制订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操作规程,加大推广应用力度。2018年实施农村公路“畅返不畅”工程562公里,2019年实施农村公路“畅返不畅”工程317公里。至2019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率县道不低于95%、乡村道不低于8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稳中有升。

2. 养护科技化工程。在全省农村公路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架构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维护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信息平台,协同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政管理等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创新社会公众参与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监督。

3. 养护专业化工程。全面实行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公开招投标制,选择专业养护施工队伍进行养护作业;以养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标准为基础,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我市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鼓励推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一体化等新模式,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建设与日常保养捆绑招标、片区捆绑招标等建设养护工程总承包模式,提升农村公路管养的专业化水平。

(四)突出打造“特色致富路”,不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

1. 城乡客运服务提升工程。各地要按照《关于推进全省镇村公交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30号)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城乡客运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班车公司化改造,积极推进镇村公交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要求,加强城乡公交资源融合,探索推进符合群众出行需求的全域公交发展,规范运营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水平。结合乡村旅游区(点)规划布局,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直通车等个性化的客运服务。至2019年,镇村公交开通率基本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A级以上(含)。

2. 农村物流体系完善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站点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至2019年,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引导交通运输、邮政、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整合,积极培育农村物流服务主体,鼓励创新农村物流模式,依托农村电商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农村物流模式。鼓励一站多用、资源整合,加强现有农村客运站点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加快集客运、货运、邮政于一体的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点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机构、人员及保障措施,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四好农村路”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做好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市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充分发挥好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力量,参考物价增长、里程增加等因素,持续做好养护管理资金保障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扶持力度,通过建立成本费用评价评估制度、运营考核奖励机制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镇村公交运行效用。至2019年,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

(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市级督查、县级季度检查、乡镇每月自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机制,分层次进行排名通报,及时对农村公路管理成效进行公示、监督和评价,并将市级督导结果列入市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的考核序列。出台宿迁市“四好农村路”创建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督导和考评工作。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复核中发现不合格的,因管养不善被媒体和民众投诉(三次以上)引起社会反响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市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典型示范、主题示范、区域示范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宿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2.宿迁市“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达标)县建设任务分解表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法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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