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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用地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12]34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用地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全市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用地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全市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用地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11年度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确保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我市2012年例行督察顺利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本着“优化用地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的原则,按照“自查清理、整改提高、全面规范”的工作思路,以主动纠正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消除违法用地、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开展土地利用秩序专项整改,规范土地管理,确保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和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二、主要任务

(一)整改查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各县(市、区)要对排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分清类别和性质,制定整改措施,并依法处理到位,通过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清理整治,将需要问责的问题解决在整改纠正阶段。

(二)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针对土地自查自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立足于从管理上找原因,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特别是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土地问责制,促进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要健全巡查和全程监管等土地违法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土地监管,将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三、方法和步骤

此次自查整改工作从4月15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前)。在卫星遥感影像图斑的核查和土地变更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违法违规用地的底数,对违法违规用地逐宗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抓好工作落实。

(二)整改阶段(4月16日至5月10日)。各县(市、区)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用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到位;按照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对违法违规用地整改;要建立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要向市违法违规用地自查整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三)督查阶段(4月16日至5月10日)。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跟踪督查,对出现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责任追究。

四、任务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工作。组织实施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拆除复耕;组织国土、发改、规划等部门对认定确需保留的用地项目,完善手续、组卷报批。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及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监察机关提出对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移送;对自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法院负责及时受理、审查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违法案件。

(四)市监察局负责审查违法用地案件的责任追究,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督促检查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五)市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案件,配合市国土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核各类项目情况,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等手续。

(七)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审核出具的规划选址、条件、办理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在发现或被告知辖区内有违法违规建设并涉及违法用地时,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查处。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地挂牌公示用地批准文件;对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负责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后的实施落实情况。

(九)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罚没款和实物的入库工作。

(十)市农业局负责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对拆除复耕的违法占地进行验收。

(十一)市畜牧局负责对符合规划的养殖场进行认定。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为做好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用地整改落实工作,市政府成立许昌市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用地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部署、协调和推进。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清理和整改。

(二)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土地执法成果,及时曝光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和重点地区,保持舆论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及时反馈本行政区域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进展情况,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随时报送。

(三)严格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清理工作要做到认真仔细,整改工作要做到依法查处。通过开展违法违规问题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对在自查整改工作中该发现、该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没有严格查处整改到位的,在土地例行督察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许昌市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用地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2.许昌市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用地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组成名单

附件1

许昌市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用地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长:熊广田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白红超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明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申大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董克俭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江磊市发改委副主任

武军亮市公安局副局长

燕万年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晓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寇宏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韩永照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伟宏市规划局副局长

马光伟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张明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许昌市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用地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组成名单

第一组:督察区域:禹州市、襄城县

组长:陈念卫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调研员

成员:张振辉市城乡规划局用地规划科科长

晁阳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第二组:督察区域:长葛市、许昌县

组长:吴江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郑明贤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李志杰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批科科长

第三组:督察区域:鄢陵县

组长:张伟宏市规划局副局长

成员:张德军市发改委地区科科长

李巍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副科长

第四组:督察区域:魏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

组长:寇宏献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张维山市住建局法规科科长

秦建国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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