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印发,自即日起遵照执行,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同时废止。省政府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测算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更新征地补偿标准对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后建设费用增加、被征地农民受益变化,统筹考虑、周密安排,确保新旧补偿标准衔接有序、平稳过渡。要细致细心细微地部署征地补偿事宜,将已经显现的、可能出现的、难以把控的问题梳理细化出来,制订工作预案,强化工作责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严肃纪律,规范土地审批管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足额兑现征地补偿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和挤占征地补偿费用,严肃查处土地征收中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9日
酒泉市 |
肃州区 |
Ⅰ |
泉湖镇(花寨村、沙滩村)。 |
水浇地 |
31800 |
6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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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银达镇(怀茂村、怀中村);总寨镇(西店村、沙格楞村、单闸村、总寨村、双闸村、清泉村、店闸村);上坝镇,金佛寺镇;清水镇;下河清乡。 |
水浇地 |
29370 |
587400 |
酒泉市 |
肃州区 |
Ⅲ |
西洞镇(新东村、新西村);银达镇(谭家堡村、杨洪村、明沙窝村、黑水沟村、六分村、关明村、西坝村、南坝村);三墩镇;丰乐乡;东洞乡;铧尖乡。 |
水浇地 |
27060 |
54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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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黄泥堡乡。 |
水浇地 |
23370 |
46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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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 |
Ⅰ |
七里镇(大庙村);阳关镇(营盘村、阳关村、寿昌村、二墩村、龙勒村);莫高镇(新店台村);郭家堡镇(六号桥村、前进村、大泉村、梁家堡村、土塔村、七号桥村);转渠口镇(秦安村、五圣宫村、东沙门村、阶州村、定西村、盐茶村、吕家庄村、乡林场);黄渠镇(清水村、闸坝梁村、代家墩村、常丰村、芭子场村);肃州镇(武威庙村、河州堡村、孟家桥村、杨家堡村、姚家沟)。 |
水浇地 |
29985 |
659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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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 |
Ⅰ |
花海镇(南渠村、黄水桥村、中渠村、西泉村、金湾村)。 |
水浇地 |
27720 |
55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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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玉门镇(南门村(包括一、二、三、四、七组)、东渠村(包括一、二、三、五、八组)、代家村);下西号镇(河东村、下东号村、塔尔湾村、石河子村、西红号村、川北镇村、沙地村);黄闸湾镇(梁子沟村、泽湖村、黄闸湾村、黄花营村);柳河镇(官庄子村、二道沟村、东风村、红旗村、蘑菇滩村、移民村)。 |
水浇地 |
26250 |
47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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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昌马乡(水峡村、南湖村、上游村、昌马村、东湾村);赤金镇(和平村、营田村、东湖村、朝阳村、金峡村、新风村、光明村、西湖村);清泉乡(白杨河村、跃进村、清泉村、新民堡村)。 |
水浇地 |
23235 |
418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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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 |
Ⅰ |
党城湾镇(党城村、东山村、城关村、城北村、青山道村)和石包城乡(石包城村)的水浇地。 |
水浇地 |
24255 |
606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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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党城湾镇、盐池湾乡、石包城乡和马鬃山镇的人工牧草地。 |
人工牧草地 |
6060 |
15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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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全县天然牧草地。 |
天然牧草地 |
1110 |
27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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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 |
Ⅰ |
金塔镇(金大村、红光村、上杰村)。 |
水浇地 |
30270 |
48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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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金塔镇(营泉村、胜利村、五星村、东星村、边沟村、西沟村、中杰村、塔院村);三合乡;东坝镇;古城乡;大庄子乡;中东镇;西坝乡。 |
水浇地 |
29685 |
474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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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鼎新镇;航天镇。 |
水浇地 |
26685 |
426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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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 |
瓜州县 |
Ⅰ |
西湖乡(中沟村、城北村、北沟村),瓜州乡(南苑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
水浇地 |
29175 |
525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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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西湖乡(向阳村、四工村、西湖村、安康村、良种厂以及中沟村、城北村、北沟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地区);瓜州乡(头工村、瓜州村、三工村以及南苑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地区);南岔镇(十工村、九南村、九北村、八工村、开工村、南岔村、六工村、七工村)。 |
水浇地 |
26730 |
48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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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三道沟镇(东湖村、四道沟村、三道沟村、山水梁村、北滩村、五四村);七墩乡(三墩村、锦华村、汇源村);河东乡(双泉村、五道沟村、六道沟村、七道沟村);腰站子乡(腰站子村、草湖沟村、辉铜村、唐墩村、河东猪场、扎花营村、马家泉村);布隆吉乡(九上村、九下村、布隆吉村、潘家庄村、双塔村);沙河乡(常顺村、沙河村、民和村、河州村、临河村);双塔乡(金河村、新华村、古城村、福泉村、月牙墩村)。 |
水浇地 |
25095 |
45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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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广至乡(卓园村、卓尼村、洮砚村、岷县村、新堡村、临潭村);梁湖乡(银河村、陈家庄村、金梧村、岷州村、青山村、小宛村、双州村、雁湖村);锁阳城镇(农丰村、中渠村、新沟村、常乐村、南坝村、堡子村、北桥子村、东巴兔村)。 |
水浇地 |
22020 |
396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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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县 |
Ⅰ |
红柳湾镇(大坝图村)和阿克旗乡(多坝沟村)的水浇地。 |
水浇地 |
18345 |
403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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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红柳湾镇(大坝图村、加尔乌宗村)和阿克旗乡(多坝沟村、东格列克村、安南坝村)的人工牧草地。 |
人工牧草地 |
7215 |
158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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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全县天然牧草地。 |
天然牧草地 |
1230 |
27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