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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

常州市政府关于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8〕36号
 
市政府关于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即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推进我市创建全省首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有关要求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村公路“集约建设、优质养护、安全运行、便捷服务”的发展导向,以完善农村公路长效发展体制机制为重点,高质量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种好常州幸福树提供基础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新北区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常州市率先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积极打造“美丽农路、幸福家园”品牌,为全省农村公路发展提供常州样板。一是农村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行政村、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镇村公交线路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保持100%;二是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的比例达到99%以上,基本消灭危桥;三是养护得到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经常性养护率达100%,宜林路段县、乡、村道绿化全覆盖;四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五是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镇村公交开通率保持100%,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保持5A级。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打造畅通便捷、安全优质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
  1.科学规划农村公路互联互通。做好农村公路的规划和项目库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及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加强市域、县域内外农村公路的互联互通。建设茅山旅游大道、青龙互通至焦溪连接线、黄岗岭至宜兴界、祠堂村至高淳界道路等一批“内接外联”工程。
  2.高品质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根据常州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今年新改建农路331公里,改造农危桥117座,完成投资15.5亿元。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做到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监理、统一政府监督、统一验收,确保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今年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0公里,完成投资7170万元。深入实施农村公路亮化工程,以武进区、新北区为试点,实现县道亮化全覆盖,乡道亮化率达80%以上,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二)建立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
  1.推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标准化。在武进区率先开展乡镇农村公路标准化管理工作,其他辖市、区积极推广,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充实人员配备;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做到“人员机构配置、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管理行为、管理台账”五个标准化。
  2.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实行辖市(区)统一执法、镇村协助执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车辆治理和农用车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全面探索推行“路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
  3.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结合美丽乡村示范区(点)建设,全面开展“一路一品”环境整治,巩固扩大农村公路文明样板路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大力创建美丽示范农村路,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今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绿化工程600公里。
  (三)落实创新驱动、科学专业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
  1.推行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全面实行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公开招投标制,选择专业养护施工队伍进行养护作业;以养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标准为基础,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用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提升农村公路管养的专业化水平。
  2.实现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加强养护检查考核。全年市级养护检查对县道实行100%全覆盖检查,对乡道抽查550公里以上。各辖市、区对辖区内县道、乡道进行全面检查。全市县道优、良、中等路的比率达到98%以上,次、差等路大中修比率达100%,消灭次、差等路;全市乡村道次、差等路大中修比率达到70%以上,确保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的比率达到96%以上,路况技术水平持续保持全省领先。
  3.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科技化。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机械化,县道保洁和小修保养机械化率达100%;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造具有基础数据查询、人员实时定位、协同巡查管理等功能的农村公路信息监管系统,实现对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全面监控全面管理;加大预防性养护、路面再生等绿色低碳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提升养护质量。
  (四)建立客货并举、便民惠民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
  1.着力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规范镇村公交运营服务,继续保持镇村公交开通率100%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5A;统筹发展城市公交、市镇公交和镇村公交,实现城乡公交与乡村旅游景点有效衔接;加密镇村公交班次密度,优化调整25条镇村公交线路,开通1条溧阳上黄至金坛儒林乡村旅游毗邻镇村公交专线;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直通车等个性化客运服务,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班线。
  2.着力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物流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先导作用的课题调研,推进县、乡、村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畅通城乡双向物流渠道;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发展紧密型农村物流联系网点,形成农资、农药特色农产品专业配送服务;大力发展“快递进村”工程,快递服务实现县、乡、村100%全覆盖,建成村邮站500个,打造村邮站示范点,满足村民生活需求。
  3.着力加强农村客货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镇村公交首末站、回车场、候车亭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继续做好镇村公交车辆的新增和更新工作,2018年新增及更新镇村公交8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70%以上;加强现有农村客运站点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扶持农村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辆。
  (五)开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四好农村路+”特色创建
  1.实施“四好农村路+文化旅游”工程。结合我市历史人文景观,构建“全域旅游”农村公路路网,促进乡村旅游业转型升级。溧阳市要以“三山(南山、曹山、瓦屋山)两湖(天目湖、长荡湖)”为中心,持续深化“溧阳1号旅游公路”建设;金坛区要结合茅山景区特色文化、长荡湖水乡渔牧风情,构建“一环两轴四片多联”旅游公路网,打造“金彩山水,坛茶论道”的金坛风情道;武进区要依托太湖景观资源及嬉戏谷乐园,打造环太湖乡村旅游观光路,同时围绕“一路一品”,建设延政路“月季大道”、长虹路“樱花大道”、环湖路“海棠大道”等一批景观道路,构建“花都水城,漫游武进”的全域旅游路网;新北区要以小黄山风景区为核心与齐梁故里、孟河古镇、梅林-东南村等功能板块融合发展,着力创建“创智新北,幸福旅程”的民俗文化公路。
  2.实施“四好农村公路+特色产业”工程。根据地域产业发展需要,打造服务产业发展的致富路,支撑地方经济发展。服务龙虎塘智能传感器产业、殷村职业教育产业、西太湖石墨烯产业,助力特色小镇建设;推动横林地板产业、罗溪航空产业、金坛新能源(光伏)产业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3.实施“四好农村公路+休闲生活”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绿道、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慢行交通体系;因地制宜在农村公路路侧设置茶舍、驿站、观景平台、自驾车房车基地、环境基础设施等,提供停车、休憩、观景等服务功能;发展有机水稻、花卉、茶叶种植及水果采摘等高效农业,增强出行休闲性、体验感;利用信息化标识系统,为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信息服务,大力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常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协调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目标任务分解、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创建方案,做到任务清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落实到位、保障有力,确保“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任务的全面优质完成,让群众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二)落实辖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辖市(区)、镇、村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辖市、区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政策支持、财力保障和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并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支持配合本行政村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三)健全管理机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区域内农村公路管养规模,合理确定辖市(区)、镇两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及人员编制数量,人员确保不少于省要求,通过定编定岗、核定工作经费,加强农村公路执法工作,确保管养机构正常运行。
  (四)强化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辖市(区)、镇两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加快建立以辖市、区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市级半年督查、辖市(区)季度检查、镇每月自查”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机制,市政府每半年将创建工作成效对各级政府进行通报。市政府将根据省政府有关“四好农村路”奖补政策的要求,制订奖励措施,对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示范县给予激励。
  (六)强化宣传引导。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努力营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调动起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积极主动性。

  附件:常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目标分解指标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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