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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以豫政办〔2010〕28号文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农业综合
  开发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2009年召开的全国农业综
  合开发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用“四个功不可没”和“五个作用”科学的确定了农业综合开发在“三农”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充分肯定了农业综合开发在财政支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粮食问题关系国计民生,确保粮食安全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据统计,我市目前还有350万亩中低产田,中低产田面积仍然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0%以上,这既是制约粮食稳定增产的瓶颈,也是粮食增产潜力之所在。二十多年农业综合开发的实践表明,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集中资金,规模开发,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是我市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全面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肩负着艰巨的任务,做好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以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保障,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1.着力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围绕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内以封丘、原阳为重点的8个县(市)35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改善项目区骨干灌排工程条件,发展现代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采用工程、农艺和管理等节水措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做好长垣县和延津县被列入河南省利用亚洲银行贷款农业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项目县的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基地一中心”(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以及初具规模的高效农业和生态旅游基地、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示范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品牌农业、高效农业、创汇农业和高端农业。支持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着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抢抓国家“两个聚焦”(资金安排要向高标准农田聚焦、项目布局要向粮食生产主产区聚焦)的机遇,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7号)中的粮食产能建设县和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为重点,按照“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要求,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加大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力度,加大统筹整合资金力度,努力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
  3.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粮食、肉类、水果和乳制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推进食品加工业发展。支持具有特色优势的种植、养殖业基地建设,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优先扶持资源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市场竞争力强的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育知名品牌。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其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活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4.着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依托我市农业科技力量雄厚的优势,把农业新成果、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组装在项目区大力推广,提高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实现以科技支撑来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积极支持、服务省院合作项目,按照2009年5月省政府与中科院签署的省院合作“高产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工程”项目协议,进一步落实好框架协议内容,努力把项目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
  三、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竞争开发机制。实行竞争择优立项,土地治理项目以开发潜力和乡(镇)、群众的积极性作为重要的立项条件,由专家对各县(市)开发规划进行评估论证,择优安排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农民增收为前提,扶优扶强。坚持“两个承诺”,即每个县(市)要对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和整合项目资金作出承诺;每个项目乡(镇)要对足额落实群众筹资投劳作出承诺。实施“末位暂停、违规淘汰、适时退出”机制,对于领导重视不够、开发效益差、开发潜力不大、工程质量差、有违规违纪现象的项目县(市),实行暂停或扣减投资规模。通过动态管理,实现优胜劣汰,形成争开发、比着干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项目资金投入机制。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吸引各种社会资金、种粮大户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投资,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严格按照省规定比列,将配套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县(市)要拿出一定比列资金,扩大地方中低产田改造面积,加快本地改造中低产田的速度和高标准农田规模,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改善生产条件的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要办”为前提,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投资投劳。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利用农业综合开发的优势,构建支农资金统筹使用新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项目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项目专家评审制、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资金公示制度,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项目资金要严格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全面推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和工程验收决算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跟踪资金的有效利用。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立项、中期检查、竣工验收和项目资金管理质量绩效考评工作,实行奖优罚劣,努力提高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工程管护长效机制。按照“不打无主井、不栽无主树、不建无主建筑物”的原则,进一步创新产权改革机制,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工程管护的有效形式。对项目区内的树木、机电井、地埋管道、农用线路等采取产权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出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明晰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实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项目工程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开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业综合开发摆在重要位置,各县(市)长要对农业综合开发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纳入财政支农和整个农业农村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认真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制度,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的作用。实行目标管理,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定责任目标,一级抓一级,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加强宣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协调处理好项目占地、筹资投劳等热点难点问题,要把群众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做为项目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项目立项、设计及建设的全过程都要吸收群众参与,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开发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三是加强监督。建立多层次监督监理体系,实行部门主管、乡(镇)及群众监督、专业监理相结合,强化工程监管。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项目区视察和指导工作,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实施阳光开发,打造精品工程。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要稳定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构,使之与承担的工作相适应。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努力营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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