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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安阳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安阳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安政办〔2017〕55号
】发布人:zhengm  来源: 安阳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7-13 17:01:42  浏览人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健康安阳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5日


健康安阳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健康安阳建设,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扎实推进健康安阳建设各项行动,到2020年全市基本达到:全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全民健身服务,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
  1.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3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4.3‰、5.5‰以下。
  2.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90/10万以内,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高于90%,省级示范接种门诊达标率达到85%以上。
  3.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镇街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
  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6.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城区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农村达到80%以上;城区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农村达到60%以上。
  7.市、县两级全民健身中心覆盖率达到80%,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保持95%以上。
  8.全市建成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分别达到1个、2个。
  9.全市乡(镇、街道)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二、行动任务
  (一)健康教育普及行动计划。
  1.加强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建立市、县两级健康教育专家库、资料库和试题库,每年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不少于1000场健康知识巡讲。对2500名计生管理员和3000名乡村医生进行连续性健康教育培训,使其有效承担健康教育职能。按照“集约节约、功能集合构建”的原则,依托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市级健康教育基地,建成市级健康教育展馆、市级健康教育大讲堂,将原计划生育宣教基地转型为健康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媒体健康教育。在我市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主要媒体开设健康安阳专版、专题栏目。电视台、电台每月播放健康教育公益公告不少于10条,报纸每月免费刊登健康教育科普知识不少于8篇。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
    3.加强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健康教育主力军作用,将健康教育作为医务人员必备技能贯穿于执业全过程,将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健康教育主阵地,做好病人及家属在院期间及出院随访健康教育。到2020年,各县(市、区)60%的医院创建为健康医院。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4.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中小学校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管理体系之中,设立健康教育场所,基本配齐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充分利用学校健康教育橱窗等形式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市建成50所左右健康学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
    5.加强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等候车场所及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要利用各类载体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景区、公园、广场、长廊、商场等公共场所要设置健康教育橱窗、电子显示屏普及健康知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委。
    6.加强村(社区)健康教育。每个村(社区)建设1个“健康活动室”,建立3个以上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1个“健康促进工作站”,开展健康教育,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创建100个健康教育示范村(社区),3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健康教育合格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
   (二)健康生活方式培育行动计划。
   1.促进健康膳食。宣传低盐低脂饮食知识,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开展合理的营养干预。鼓励食品厂家开发低脂、低糖、低热量的健康食品,鼓励食品销售企业开设健康食品专柜。推行儿童、青少年营养午餐。到2020年,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15%,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
  2.促进控烟限酒。适时在公共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加大禁烟场所督查力度。推进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开展吸烟行为干预工作,降低吸烟率。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创建活动。到202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5%以内。加强饮酒与健康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过度饮酒危害性的知晓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体育局。
   3.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咨询师培训,开通我市心理热线,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活动,加强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推进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学生和教师心理健康普及教育与心理干预机制。开展针对职工的心理咨询工作,10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要全部配备合格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基层妇女组织、老龄组织及其他相关社会团体等要主动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疏导等工作,提供心理援助服务信息。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编办。
  4.关心关爱职工健康。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每个工作日要开展不少于15分钟工间(前)操。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行1次职工体育运动会。合理安排职工休息,缓解工作压力;严格执行婚假、产假及带薪休假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职工合理公休假日。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妇联。
   (三)全民健身推进行动计划。
    1.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建成“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和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到2020年,市、县两级全民健身中心覆盖率达到80%;建成市体育中心,建设体育公园1处、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0个、健身步道与骑行道200条。在旅游景区、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场所增设健身设施,完善健身功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鼓励乡(镇、街道)建设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或室外多功能运动场、灯光球场、笼式足球场及适合老人、儿童等人群使用的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各县(市、区)政府。
    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有序向社会开放。完善各类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体育消费平民化。到2020年,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免费、低收费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建立安阳市国民体质测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设立国民体质测试站,定点开展日常化、公益性的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受测人员健康档案,制定运动处方,进行科学合理的健身指导。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4.推动形成“体医结合”模式。积极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传统武术、中医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5.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扩大有组织健身人数,积极组织面向社会各类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普及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抖空竹、健身操、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重点发展篮球、自行车、乒乓球等大众健身活动项目,扶持推广体现传统文化和地理特征的武术、健身气功、秧歌等运动项目。各级各类学校将课外体育活动列入课程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积极申办国际、国家、省级高水平体育赛事,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6.打造全民健身品牌。着力办好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红旗渠杯”全国门球邀请赛、安阳市足球联赛、安阳市篮球联赛、“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三山同登”群众健身登山活动等品牌赛事。不断提升全民健身月(日)、迎新春元旦长跑、老年人文体健身优秀节目大赛等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水平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公共卫生服务全民覆盖行动计划。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集约节约、功能集合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的原则,建成市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升疾控、采血、综合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加强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健全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的慢性病防控机制,推进各县(市、区)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巩固和提升活动,到2020年,3个县(市、区)达到国家或省级示范区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
  3.做好与国家慢性病防治项目对接。做好与国家心血管病防治中心、国家癌症防治中心、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及有关专业公益基金会、协会等机构项目对接工作,争取更多的慢性病防治项目在安阳落地。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4.加强慢性病和肿瘤的早期筛查和规范管理。设立我市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肿瘤、口腔、眼病、心理障碍等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和肿瘤发病登记报告制度和早期筛查等工作。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等服务措施,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病人实施规范管理。宫颈癌、乳腺癌早诊率达到55%。癌症病人5年存活率,2020年要比2015年提高5%。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5.规范慢性病监测。整合资源,打造健康信息化平台,逐年扩大“健康工作站”覆盖面。建立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机制,逐步开展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将口腔健康检查和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体检。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6.加强传染病综合防控。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建立已控制严重传染病防控能力储备机制。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90/10万以内,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58/10万以内。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7.持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省级示范接种门诊达标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8.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加强登革热、疟疾等蚊媒传染病控制。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盐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9.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防控。做好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开展早期筛查和干预试点,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综治办,各县(市、区)政府。
    10.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优化婚育健康全程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手续。注重服务家庭发展,构建以生育支持、优生优育、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框架。健全出生人口监测机制,建立部门之间、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继续实施城乡统一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规划区域医疗资源,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和完善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二级医院为骨干、专科医院为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适应我市分级诊疗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2.建设区域诊疗中心。编制区域诊疗中心建设规划,推进与京津等地区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导危急重症、肿瘤、妇产、骨伤、儿科等优势学科发展。支持以市级医院为主体建设全市心血管诊疗中心、脑血管诊疗中心、肿瘤诊疗中心、骨科诊疗中心、儿科诊疗中心、康复中心。结合国家、省有关要求,鼓励引导口腔科、眼科、传染病、精神卫生等优势专科发展,促使形成区域化专科医疗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省创新资源,争取更多的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在安阳落地,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加快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2020年,建成国内较高水平的区域诊疗中心和6个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
    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每个县(市)要重点办好1所县办综合医院和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且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新型农村社区设置1所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突出县域卫生服务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每个县(市)扶持1—2个重点专科,培育1—2个重点专科,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拓展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全科医师培养,有效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369人才工程”纳入政府年度医改目标,落实编制、职称、经费投入和人员待遇等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持乡村医生稳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市所有非中医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国医堂”。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5年内建成6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和8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提高重大疑难病、危急重症临床疗效。开展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康复科,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应用20项以上适宜技术或中医非药物疗法,80%的村卫生室掌握4项适宜技术。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5.加快推进分级诊疗。转变服务模式,推行契约式服务,农村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全市各县(市、区)要全部启动签约服务。规范分级诊疗流程,完善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引导患者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下转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6.医疗卫生惠民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双固定”专家义诊服务,选择常见疾病开展专病专场义诊,并通过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与“双固定”专家义诊平台的互动,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群众受益率。为经济困难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手术治疗;为贫困肺结核患者、高危孕产妇提供医疗救助;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门诊免费服药和住院医疗救助;按上级政策规定资助农村五保户、残疾人、低保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户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两病”和听力筛查;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活动,帮助社会人群提高应对社会生活压力的心理调节能力;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健康知识咨询和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7.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修订完善《安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加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六)重点人群健康关爱行动计划。
  1.学生健康项目。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人员要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做好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生近视、龋齿、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工作。中小学生正确用眼知识知晓率90%,7—9岁儿童患龋病率低于45%。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
    2.妇女儿童健康项目。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健康老龄化项目。组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推动老年人形成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进一步完善敬老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等制度。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4.职业人群健康项目。实施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检测调研,摸清职业病危害底数。推动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及等级管理,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数据上报制度。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评价与控制工作。提高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与危害控制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能力。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试点。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5.残疾人群健康保障项目。建立安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90%,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规范化建设康复科。继续开展 “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工程”项目,实施“微笑列车”唇腭裂手术计划。加强残疾预防。大力推行免费婚检,强化出生缺陷干预和科学用药,努力控制精神疾病、脑血管疾病等致残增多趋势。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
    (七)完善全民医保体系行动计划。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稳定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保支付方式从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病组)、按人头、按床日等复合式支付方式。积极探索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等复合式、多种类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八)蓝天碧水行动计划。
  1.防治大气污染。深入实施《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全面加强控排、控尘、控煤、控油、控车、控烟等“六控”整治,严格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促进清洁生产改造,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预防,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明显提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农工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
    2.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相关排污单位。对重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保持各类河道水生态系统平衡。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大型排污口。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3.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20个(国控5个,省控3个,市控7个,重点区域5个),配合省监测中心开展主要大气输送通道监测点、大气灰霾站开展建设。建设7套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在城乡结合部新建4套,在安钢、铜冶镇、水冶镇新建3套高空瞭望监控平台。在城市建成区建设微型空气质监测站60个。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在7条河流上布设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点位)1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1个;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8个;在城市主要河流(洹河)布设水质监测点位7个,基本形成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56个,基本形成能够反映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4.加强饮用水监管。强化城市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企业饮水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监测工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降低水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环境治理改善行动计划。
  1.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和运输。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监管,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进程,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体育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2.改善市容环境面貌。加大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中村”、五小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快农村公厕新建和旱厕改造。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和使用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50%。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4.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定期开展全市“四害”密度监测,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有效控制各类虫媒疾病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5.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到2020年,林州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汤阴县、内黄县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县城。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现有4个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为国家卫生乡镇,汤阴县、内黄县新创建成2个国家卫生乡镇;林州市、安阳县、内黄县、汤阴县各新创建成2个省级卫生乡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爱卫办、市卫生计生委。
  6.推动健康城市和村镇建设。对照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创建标准,制定创建计划,确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评价指标和部门责任分工,启动健康城市和村镇建设。建立推广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各县(市、区)政府。
  7.加快城市绿地建设步伐。实施244个绿化建设项目,打造城市生态防护带。规划建设一批公园游园,让群众能够见绿、亲绿。到2020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等创建活动,2020年以前,各县(市)均达到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饮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行动计划。
  1.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基地建设。完善农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切实保障农副产品的安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2.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风险监测数据的信息共享与评估分析。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3.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建立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加强食品经营市场的监管与执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继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抽样检测。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5.检验检测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各级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全面达标。积极推进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技术基础设施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建立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重点加强基层执法车辆、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抽样专用车、快检箱执法取证装备、应急处置设施等的配备力度,提高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配备水平,建立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第三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补充的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设施技术支撑网络体系。支持建设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增加相应的食品检验检测设施及设备,做好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2017年底,投资2170万元,完成安阳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项目建设,五年内完成县级食品检测所改造。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6.强化药品全过程质量监管。推进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全面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7.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特殊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加强药品供应链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8.完善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依法从严落实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要求。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9.提升风险评价和控制水平。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强化对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和预警。推进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完善药械产品上市前和上市后的安全信息整合。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十一)公共安全强化行动计划。
  1.保证交通安全。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力度,加强各种出行方式的探索与舆论引导,营造健康、安全、文明出行的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2.加强车辆管理。做好五类重点车辆( “营转非”大客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检验工作,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查纠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意外伤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3.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特大事故发生的频次和危害后果。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1.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医疗健康领域。重点兴办康复、医养结合、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引进专业性健康体检机构,探索个性化健康服务,提升健康体检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2.积极培育特色体育休闲产业。重点开展滑翔伞、羽毛球、网球、汽车、摩托车、轮滑、体育舞蹈、健身健美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大力发展“蓝天、绿地”特色体育休闲产业。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3.开发旅游新业态项目。推进温泉养生、山地攀岩等新业态项目建设,推进华强康体文化运动园建设。支持汤阴县九头仙艾国际艾文化产业园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建设,以艾灸文化为依托,发展以扁鹊庙及周边中草药种植观光带、中医药文化展示区、中医理疗药膳养生区等为核心的“医圣”扁鹊中医文化体验游。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文峰区政府、汤阴县政府、内黄县政府。
    4.开发康复设备。鼓励各专业性社会资本在“政府主导、服务民生”的基础上,和各级医院联合投资建立覆盖全市的《城乡一体化康复医疗保障服务网络》,为康复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和保障。建设生产、销售涵盖中医诊疗和康复理疗全线产品的产业基地和企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内黄县政府。
  5.大力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养老床位数逐步增加,到2020年,全市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30%。农村敬老院要按要求逐步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快推进“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连接医疗、家政等社会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各类为老服务,到2020年,实现市、县(市、区)两级联网,依托信息平台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价格合理的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助行等“六助”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6.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依托生态环境、医疗资源等优势,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以旅游休闲、保健养生、医疗康复为主的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园区。鼓励医疗机构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开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医疗服务部门、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体检、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探索实施家庭成员护理服务技能培训计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7.加强健康产业人才培养。支持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引进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建立基层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邻里互助、结对帮扶和日常救急等志愿服务,建立居家老人定期探访制度。为有需求的高龄、失能、空巢老年人,特别是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应急呼叫救援设备,建立老年人家庭成员、基层社区、专业救援机构快速响应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9.加强智慧社区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居民、家庭、社会组织、社区活动电子档案,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技术、网络环境,形成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服务系统。利用移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健康监测及居家护理等服务。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省组织领导机构设立情况,建立健康安阳建设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健康安阳建设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将健康安阳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管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管理体系,实行目标考核,保证高位统等的运行机制,形成“政府抓健康”的工作模式。
    (二)强化政策措施。加强我市健康领域地方立法工作,适时制定出台《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设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项资金每年分别按不少于100万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项资金每年分别不少于200万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项目开发和对县(市、区)实行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按不低于10%的比例逐年提高。建立健全健康安阳建设责任制,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协作,组织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从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予以保障和支持。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推进健康安阳建设的实施方案,与年度计划相结合推进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建立健全各类激励机制,运用财税杠杆激励企业加大“健康单位”创建投入,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等的积极性。
    (三)扎实稳定推进。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康安阳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健康安阳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8—2019年,开展中期评估,对照健康安阳行动计划指标、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健康安阳建设行动中期评估工作,总结经验,细化完善指标,发现亮点,同时针对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落实有效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2020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健康安阳行动持续健康发展,为在更高层面上开展健康城市创建奠定良好基础。
    (四)严格督导考评。科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市政府每两年组织一轮评价考核,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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