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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睢宁县、各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城更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打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近期我市将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就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为:观音机场、高铁站区等窗口地区,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潘安湖风景区及其周边地区,各类公园景点,定销商品房小区,以及连接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市、县、区道路。

二、整治时间

具体整治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元月15日,其中窗口地区及连接市区的道路要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内容

(一)市容秩序

1.无占道摊点、无店外经营、无占道堆放、无占道夜市烧烤、无未经批准的各种条幅、布幔、拱门、空飘、亭棚,无乱贴乱画“野广告”。

2.无违法建设,无残墙破壁。

3.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签订率和履约率100%。

4.车辆在划定区域停放,秩序良好。规范停、洗车场管理,禁止违规设置停、洗车场。

5.农贸市场周边管理规范,无“涨市”现象;便民疏导点(服务车)规范经营。

6.加强各类工地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1)对于年底前能够完成任务的建筑工地,要加快施工进度;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工地要进行规范围挡;(2)拆迁工地要加快拆除进度,规范工地围挡;(3)各类工地车辆冲洗设备齐全,运送渣土时做到密闭运输,严禁撒漏。

7.开展主要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综合整治工作,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错别字,无移动灯箱和店招。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设局、规划局、商务局、交通局、云管委、市铁路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睢宁县、各区、开发区、新城区,上海铁路局徐州办事处、观音机场总公司

(二)环境卫生

1.严格执行“一冲、两洒、两扫、一禁止”作业标准,进一步优化作业时间,加密频次,扩大机械化作业覆盖面,达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的效果,确保主要道路无污渍、无尘土飞扬;巡回保洁做到随脏随扫,垃圾随产随清,不滞留、不堆积;强化公厕保洁和管理;重点路段和区域晚间巡回保洁作业时间、垃圾中转站关闭时间、公厕关闭时间适当延长。

2.河道、湖塘等水域无漂浮垃圾、岸坡无垃圾堆放、积存。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云管委、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睢宁县、各区、开发区、新城区

(三)市政设施

1.及时对道路、路灯、公交站台及附属设施、窨井盖、夜景灯饰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使各类设施达到完好状态。

2.路灯亮灯率保持在99%以上,路灯和夜景亮化设施适时延长开放时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交通局、市政园林局、水利局、建设局、云管委,睢宁县、各区、开发区、新城区

(四)公共交通

1.对公交车、出租车的车体内外进行清理,及时更换干净的座位护套。

2.对各类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行为。

4.严厉查处黑出租、套牌出租车以及出租车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各类车辆沿路抛撒冥纸和乱丢果皮、纸屑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

(五)园林绿化

1.对道路绿化隔离带、街头绿地、行道树等绿化设施进行必要的修剪,清理枯枝落叶和垃圾;对各类景区、公园景点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确保游客人身安全,环境整洁有序。

2.及时检查沿路绿化带,确保无死株、缺株断带现象,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补植一些背景林木。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城管局、云管委、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睢宁县、各区、开发区、新城区

(六)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1.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完善村内环卫设施布局,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落实保洁队伍,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

2.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清除露天粪坑,整治畜禽散养。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等,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

3.进一步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及时清理河道各种杂草、漂浮物,达到“水清、坡平、岸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睢宁县、各区、开发区、新城区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协调。整治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以县(区)、开发区、新城区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专人负责,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城市管理职责的通知》(徐政发〔2010〕146号)要求,明确本单位工作职责,将工作落实到具体处室和人员;各单位要制定整治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二)排查问题,强化整治。睢宁县、各区、开发区、新城区、市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开展问题排查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高标准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成效;各类投诉热线要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受理来电接听、接待群众来访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类问题;各地、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相应成立应急突击队,配备必要的车辆及工具,确保能够应急处置城市管理突发事件。

(三)加强监管,细化考核。市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各地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市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要加大案件的巡查和派遣工作力度。市城管办将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地科学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和对市各部门绩效考核成绩。各责任单位每10天向市城管办上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联系人:傅萍,电话:80802867,邮箱:cgbdcc@163.com),市城管办将对各地整治情况以及综合检查考核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报道,引导市民从自我做起,积极参与各项整治活动,争做文明市民,自觉维护城市形象。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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