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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耕地里建设房屋合法吗

时间:2022-12-07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我们都知道在拆迁过程中,只要是在耕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方一般都会认定成违建,快速拆除不说还没有补偿,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在农田里建房,但在实际的农村 ,很多设施用地上的建筑不应该被认定成违建,杜绝一刀切的处理方式。

关于在耕地建房的相关规定

首先明确规定的是,为了保护基本农田在耕地上建房是不合法的行为,其中《土地管理法》中也规定了,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使用荒地的不能占用耕地,可以使用劣地的不能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房或者建房、挖沙等。

从规定中我们能看出,为了保护耕地防止耕地被破坏,目前国家高度重视对耕地的保护,如果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都是违法的,当然如果是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

农用设施用地的分类

设施用地也分为几种情况,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指的是在农业区域内,用于生产农产品的土地,例如我们身边见到的养殖、水产池塘、育苗育种土地等。

附属设施用地,根据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理解为,为了辅助农产品生产需要的设施用地,例如养殖场的排污处理系统、动植物的虫害设备等。

配套设施用地一般我们见到的多为从事粮食生产的设备、机械、粮食储存的场所等。

关于相关房屋的管理

根据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

但是因为位置等原因,无法完全避开基本农田,养殖业的设施原则上讲不允许使用基本农田,如果涉及少量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开的,可以使用但必须划补。

所以根据相关规定,设施用地上的养殖场、存放农具的场所等,都属于农业调整范畴,可以使用耕地,不应该一概而论的将这些建筑认定成违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建筑也要符合标准,根据所在地的规定经过审批后的才可以。

拆迁律师提醒,农村土地征收时,在耕地中建设的房屋并非全部都要按照违建处理,征收方没有权利强制拆除,如果您的房屋在耕地上建设的,一定要判定是否是农业生产需要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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