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村委会的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时间:2022-11-2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因为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为集体所有,所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就成了村民眼前上蹿下跳的一个职权人,可以说村委会是对本村房屋情况最了解的组织,往往会在征地拆迁时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还有一些案件我们发现村委会直接进行征地拆迁或者作为拆迁主体和百姓签订协议,那么你知道吗,村委会的这些行为其实都是违法的,村委会并没有那么大的权利。

村委会的性质

村委会属于民间自治组织,简单来说就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只服务于本村村民,这里要明白是服务村民,换句话说维护村内治安,协调内部纠纷等。

拆迁时村委会的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1、以拆迁主体进行征收,发布拆迁公告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农村有权进行征收公告的主体为县级以上政府,因此村委会无权作为主体进行拆迁或者公告,更没有权利决定是否征收,所以农村朋友遇到征收一定要擦亮眼睛,查看征收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正确。

2、私自代替村民签订协议

虽然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这并不代表村委会可以剥夺村民获得补偿的权利,在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村委会无权代替村民签订补偿协议。

如果发现自己的补偿协议被村委会私自代签了,我们只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或者视为无效即可。

3、剥夺妇女享受补偿的权利

虽然村委会可以服务于本村、管理本村,拥有村规民约,但请百姓朋友们注意,这些管理、服务的前提是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明确说明,妇女不管在哪个领域,都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更何况征收补偿本应该属于的权利,如果以外嫁女或者不是本村集体成员为名不给补偿的,也需要百姓朋友及时提起诉讼救济。

4、私自强拆房屋作出强拆决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阻碍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将由县级以上ZF土地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付土地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在征收过程中,需要强制执行的,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合法的,即便是村委会被某些部门机关授权强拆的,也属于违法

 

详细地址: